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主管 晋城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设为首页 新闻爆料
首页 >> 房产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管理

2024年04月18日 12:44:00 来源:山西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保障符合条件城镇居民(包括纳入当地保障范围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绩效评价结果等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80%资金按照各省的各项任务量进行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财政困难程度根据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20%作为奖励资金,依据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绩效评价结果等,加权确定绩效调节系数,并结合各省任务量等因素调节分配。

【打印】 [ 责任编辑: 豆晓军 ]
晋城市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太行日报》、《太行日报·晚报版》和晋城新闻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独家授权晋城新闻网发布,版权归晋城市融媒体中心所有,报纸和网站发布的独家新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以侵权追究责任!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晋城新闻网、《太行日报》、《太行日报·晚报版》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晋城新闻网咨询电话:0356-2025100。

我要评论           

Copyright 2006 - 2017 jcnews.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晋城市凤台西街338号晋城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356-2025100 E-mail:thrbwlb@163.com

晋城市直新闻媒体有奖纠错   平台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晋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晋城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4120230004 晋电子公告备2010018号 (署)网出证(晋)字第006号      晋ICP备 19008049号      晋公网安备 14050202000012号